因為看了一場周杰倫演唱會,讓我不小心迷戀上周杰倫!
雖然他從我小學六年級時就出道陪伴著我,我對他大部份的歌曲也算耳熟能詳,但我就是沒有熱烈到對他瘋狂的地步;沒想到一場演唱會後,我完全折服於他的舞台及巨星魅力,開始瘋狂聽他的歌曲,更默默期待有朝一日能藉著工作之便,更接近他。
就在上禮拜的某趟航班,事務長在出發前的工作簡報告訴我們,周杰倫已經預訂了我們的回程班機,讓我心中一驚期待著能更近距離地接觸到他。
當然我還是得保持我的專業形象,不能過於花痴以免打擾人家了,更何況周董可是眾所皆知地最注重隱私,所以當我在服務他時,雖然心跳超快、超級緊張、腋下冒汗,我還是裝得表面平靜無波,好像他只是一般客人一樣。
然後隨著時間一分一秒流逝,直到機長廣播快要降落了,我都還鼓不起勇氣去與他要求簽名,甚至合照。
當然我有千拜託、萬拜託其他同事幫我跟他講,但大家也都不好意思啊!
眼看著我們就要向左走、向右走、一眼萬年、擦身而過,我有沒有什麼方法能讓他至少對我有個記憶亮點呢?
突然發生亂流然後我剛好撲倒在他身上?媽啊我又不是金鋼狼的朋友還能控制天氣,不成!翻倒飲料在他身上跟他說你衣服脫下來我幫你送洗?在我還沒把他衣服脫下來之前,我恐怕已經回家吃自己,不成!
思前想後我還是只能發揮我的人生長才「寫作」了。
因此,我寫了張紙條給他,內容不長但應該足以聊表心意:「謝謝你為我的人生創造出許多動聽的背景音樂,讓我的世界又更豐富了些。Sarah」
就這麼短短兩句話,天知道我寫的時候手都在顫抖!
然後趁著他在睡覺,我輕手輕腳地放在他的座位上。
當然文末我並沒有附上我的家裡住址、電話號碼,雖然我很想,但那樣就太有失職業道德,而且人生留點遺憾總是更美?!
抵達台灣,送客下機後,當我們在做最後的安全檢查時,我特意仔細搜索了他的座位(當然是為了安全,我還沒有變態到去撿他的垃圾啦!),發現他有將我的紙條帶走,頓時鬆了口氣,心下大喜,至少他還沒有隨手亂仍垃圾的習慣?!
也許之後在他的演唱會上,他會拿著麥克風對著台下的群眾們問說:「Sarah,妳在嗎?」
或是多年以後,當我已成名變成紅遍大街小巷,聲勢與他不相上下的名作家,我們在一個社交場合遇見,我會走過去問他說:「你好,我是莎拉。還記得那一年在機上寫紙條給你的Sarah嗎?」
以上情節要是真的發生了,我就跟我爸姓啦!